影响呼伦贝尔工程预算的因素很多,控制呼伦贝尔工程预算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工作,从工程项目的规划计划、可研报告、工程设计和设计审查、工程的过程管理、设备、材料的价格、定额管理等因素无不涉及到呼伦贝尔工程预算。在这里我着重谈一下,在实践招投标工作中的一点体会,不妥之处请领导和专家斧正: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 和省公司关于加强招标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深入开展规范招标活动和强化招标管理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建立了招标管理制度,健全了招标管理机构,充实了招标工作人员,组建了评标专家库,开展了对外学习交流活动,从而推动了我局投标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健康的开展。建立了招标管理制度,保证招标工作规范运作。我们从健全企业监督制约机制、提高经济效益入手,根据招标投标法,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制定了《供电局招标(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招标管理办法”)。在起草过程中,我们突出解决招标程序的规范化问题,强化制衡作用和可操作性。明确了招标活动中各机构、部门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实行“发标、评标、定标”三权分离的原则,实现三个阶段的有效制衡,充分发挥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避免了嫌疑腐败现象的发生,规范了招标活动。三是推行规范化过程管理,制订了招标工作流程图,从招标申请开始,经过发标、开标、评标、定标阶段,直到工程主管部门与中标厂家签订合同,招标办收集汇总招标资料为止,整个招标过程衔接有序,各个阶段工作明确、具体,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呼伦贝尔工程预算的全程审计是指工程投资决策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审计。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经济体制的转换,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和投资监督制约机制尚未完全适应,审计部门只注重对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缺乏对呼伦贝尔工程预算的全程跟踪审计,特别是忽视对投资决策阶段和工程设计阶段的审计监督,致使有些不顾 利益、乱立项目、超计划建设、超投资建设的行为时有发生,使呼伦贝尔工程预算一再增大,给投资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带来了严重的负面效应。据南个别单位的领导由于缺乏应有的监督和约束,盲目决策,强行上马一些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建设项目以及随意变更投资计划,扩大建设规模,造成拖欠工程款达200亿元,形成了新的经济三角债,严重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加强建筑呼伦贝尔工程预算的全程审计,严格控制呼伦贝尔工程预算,是工程建设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呼伦贝尔工程预算投资决策阶段审计的主要文件资料包括呼伦贝尔工程预算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主管部门的立项报告、资金来源报告、国土部门的工程建设用地许可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资料和设计任务书等。审计时,应重点审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立项的理由、建设规模、建设方案、环境保护、城市规划、社会和经济效益的预测是否合理等;审核建设资金的来源渠道是否合法和到位,是否有多报、瞒报、出具假证等情况;审核建设单位编报的工程设计任务书的设计规模与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投资规模是否一致,防止建设单位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呼伦贝尔工程预算。工程设计是根据项目用途要求采用科学先进的方法,完整地表现建设物的外型、空间布置、结构以及群体的组成、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关系等,是对工程建设进行规划的过程,它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和使用后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起决定性的作用。设计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设计单位的选择、设计方案的确定、总平面设计、建筑结构设计、材料设备的选用等。审计时,一是要了解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是否挂靠专业设计部门,是否是专业设计人员,有无设计资格许可证。因为有些社会上的非专业设计人员由于怕负责任、图省事,使用不规范图纸设计,随意加大工程安全系数、增大结构截面尺寸、提高水泥标号,从而增加了工程预算造价。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工程签证的管理,并且通过签证合同的专用条款与签证原则,对签证工作进行相应的规范,有效促进签证工作效率与质量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呼伦贝尔工程预算的有效控制,确保建设单位投资的高效性,实现工程建设的 效益。所以,一定要加强工程签证管理,实现呼伦贝尔工程预算的有效控制,保证工程效益的提高。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项目中,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呼伦贝尔工程预算和提高呼伦贝尔工程预算编制水平,反映工程的实际成本是我国呼伦贝尔工程预算专业人员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伴随着我国的经济建设规模的不断拓展,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模式也发生了改变,然而,在呼伦贝尔工程预算上却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将主要阐述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解决呼伦贝尔工程预算纠纷的有效策略,从而保证呼伦贝尔工程预算的顺利实施。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安全的实现,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整个呼伦贝尔工程预算成本控制的主要依据。我国工程合同管理运行虽然已过十多年,然而因合同价格条款的不严密,仍然存在不合法的无效合同条款。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主要分为集中类型,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以及可调的价格合同。可调的价格合同是我国长期习惯采用的合同。在工程建设的过程当中,工程的数量以及价格都会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可调价格合同指的就是承包商和发包商双方协定的合同,都具有暂定价的特点。在进行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对于呼伦贝尔工程预算可以不需要通过严谨的核算。然而这样的做法却有一定的缺点,由于在进行合同签订之前没有对呼伦贝尔工程预算进行计算、核定以及控制,造成了在工程施工当中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出现,这让对呼伦贝尔工程预算的控制由主动变成被动的状态。目前国际上所通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这样的合同能够有效加强呼伦贝尔工程预算的管理。采用这种形式的合同主要的好处有以下几点:能够真正对工程的风险进行分担。通过制定固定单价合同,可以有效促进发包商在准备施工阶段,根据工程的相关特点,分析出可能发生的问题,然后着力制定与相应的管理对策。而承包商也可以提高自身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综合实力,实现企业的利润目标。由于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的双方都能够对自己在建设中投入的资金做到心中有底,从而更加有利于控制工程资金。

对于市政工程来说,造价控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在实际的造价控制中,市政呼伦贝尔工程预算控制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且这些因素均具有可变性,终导致呼伦贝尔工程预算难以控制,导致呼伦贝尔工程预算控制出现诸多问题。市政工程具有一定的施工周期,且包含了诸多工序,每个工序都需要做好造价控制。本文就从投资决策、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四个阶段对造价控制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对相关对策进行研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市政工程也得到了飞速发展。市政工程的开展对于改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形象、拉动经济增长具有积极作用。但是,为了满足市政工程建设效益性和经济性目标,对市政呼伦贝尔工程预算进行控制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基于此,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就目前市政呼伦贝尔工程预算控制中的问题及其对策展开论述。在投资决策阶段,经常发生概算较实际低的情况,这种情况多由人为因素产生。部分项目在申请立项的过程中,为了增加项目审核的通过率,会压缩工程投资,预留出资金缺口,从而导致概算低的情况发生。在初步设计阶段,工程设计存在较多漏洞,在概算中部分材料和设备的定价与市场行情不符,导致概算不合理,终造价也难以控制。在市政施工的过程中,建设单位经常会提出一些设计中没有的要求,比如增加市政设施、扩大面积、提升设计标准等,这些要求的增加都会增加成本,使得实际造价超出预算。提升对编制投资预算的重视。投资预算是工程前期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个决策性的文件,是对建设项目经济效果进行评估的重要依据。相关人员必须提升对预算编制的重视,在可行性报告批准之后,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投资限额作出科学的预算,并以其为依据进行资金筹措。预算要切实反映设计内容。投资预算要切实反映设计内容,对其中涉及到的工艺进行多方比较,优化设计方案,依照造价管理原则,对影响投资的动态因素进行全面分析,不留资金缺口,在保证技术可行性的同时保证经济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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