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算计价的依据 1)工程预算定额:A预算定额B概算定额; 2)造价指标:A概算指标;B投资估算指标;C万元指标; 3)取费定额:A其他直接费定额;B现场经费定额;C间接费定额;D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E建筑安装工程计划利润率; 4)工期定额:A建设工期;B施工工期; 5)基础单价:A劳动力的单位价格:B材料单位价格;C施工机械台班单价;D设备费单价; 6)工程预算指数

工程预算审计方法还有很多各有各的优缺点 ,要提高审计效率,关键是要会选择。政府投资项目范围广泛 ,各项目的建设难度、标准也不一致。另外,政府工程经常受到人为因素和自然条件的影响,往往建设时间长,存在较多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有的项目在审计时已经发生变化 ,甚至无法进行现场取证。这些因素决定了工程预算审计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风险性。因此,选择审计方法时,既要考虑不同的审计阶段和审计内容,还要结合审计目标,注意审计方法之间的交叉使用和外部审计条件的许可,做到有的放矢、科学使用。

工程预算由于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是按照工程的专业(土建、安装、装饰、市政、人防、园林等)和工程类别(即按照施工难易程度分一、二、三、四类)分别规定了取费标准,审查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审查取费标准是否与所用定额相匹配。在编制决算时,主体工程选用某专业定额,则取费标准必须选用与该专业配套使用的标准审查取费标准是否与工程类别相吻合。首先,根据工程规模及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表,确定工程类别;然后,审查是否按确定的工程类别计取费用。如土建工程与安装工程的工程类别应分别按各自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表确定。

至于指定基建材料、指定材料供货商,如果在合同中已经明确,也无可厚非。如果在合同中没有加以明确,施工单位又加以认可的话,也不必大惊小怪。不过,一般施工单位心中总是不是很愿意,毕竟材料占了工程预算的60%-70%,其中的利润自然可观。一个是建设单位自己采购的确可以降低成本,另一个有时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的确不过关,如果在合同中没有对于品牌、型号、材质加以明确的话,施工单位采购进来的材料一般都不是很好的。建设单位对这方面加以控制的话也可以理解。因为结算时一般以信息价和市场价调整,而信息价的利润幅度还是又的,市场价又难以把握,就象该文作者自己说的那样,所以建设单位此举说是控制成本也可以理解。作者把这些都看成时不正常的举动,未免太偏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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